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5年1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截止2008年1月15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3.4049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8年1月15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五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1.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1月17日
2、红利分配日:2008年1月18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8年1月17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1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1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1月2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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